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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您好!律师: 我是暑期7.29-8.20在无锡*技有限公司做了电话软件销售员,因为该公司是做股票软件销售的,但从我进去的这二十多天来公司一直在跟股民合伙做“分层”,后来我知道了国家近期在严打这样的违法行为,在8.20号晚上下班后我以短信方式给公司的主管(当时给我面试的也是这个主管)发送了辞职报告的信息,但她没给我任何回复,后来我就不再去上班了,但是今天我去该公司领取我20多天来的工资时,公司老总说没有工资,我想来想去为什么我勤勤恳恳给他们工作了20几天到最后却一分钱都没有,而且当时我面试时他们没跟我签订任何合同,只跟我说了试用期待遇,而且连合同都没给我看,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该不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虽说钱不多就几百块钱,但好歹在工作期间我还给他们公司带来了收益,为什么在提到属于我的那份报酬时他们却是另一副嘴脸,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想我应该维护一下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律师能给我一些建议吗?不甚感激!

其它综合
2010-09-16 04:36: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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