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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个80岁的老人过世 她留下了一栋房产 产权名上只有老人家一个人的名字 她有4个子女 分别是老大 老二 老三 老四;并且她生前没有立遗嘱 现状况是这样的: 老大 老二 老三都因为成家搬到外面去住 户口也不在这栋房子的地址上 但是老四没有结婚 老人家生前一直跟老四住在一起 所以老四的户口跟老人家一样都在这栋房子的地址上 那请问根据继承法 这房产到底怎么分配? 是四个子女每人均有1/4的房产 ? 还是只有户口在这栋房子上的老四可以拥有这栋房产?

继承
2010-09-16 09: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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