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方是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的。2007年我们举行了婚礼。因为是农村结婚都早。结婚当年他19岁我21岁。2008年8月生下女儿。现在他们不让我看孩子。我已经在娘家住了半个多月了。他们一直没给个说法。我给怎么办才能得到我相应的权利以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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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时共同共有的财产,并主张抚养权或探视权,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判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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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找中间人协调一下,夫妻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毕竟婚姻不同儿戏,慎重抉择。
如果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话协商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到时你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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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可以起诉主张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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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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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你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你们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夫妻,无需再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你,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让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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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再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你,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让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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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