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一个亲戚(甲)96年底与一男(乙)同居未领结婚证,2001年两人分开管理自己的财物,2005年甲用前夫的补偿费(x)投资建房,而后由于拆迁赔了n (n>x)元,另2006年甲又从前夫的村里得到y元离婚户拆迁补偿,现在甲的个人财产:n+y,请问律师3个问题:
1)甲与乙属于事实婚姻吗?(注:甲有一女跟前夫,乙丧偶有一子,两人同居未生子)
2)甲若与乙分手,甲需要分割财产给乙吗?
3)若与乙分手,甲可以向乙要求一笔赔偿费吗?(因乙实在太不厚道)
(注:乙与甲同居前有m 元存款,一套自建房,同居后又建了两间小平房)
谢谢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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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2、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3、可以协商。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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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自愿同居,谈不上补偿问题;乙同居前的存款及房产应为个人财产,同居后的建房应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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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事实婚姻,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财产需要各自举证证明归属,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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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