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同桌喝酒,乙有点醉了,然后甲和乙一起在绿化带小便,相隔四五米。甲小便完后,发现乙人仰倒在地,稍微有点侧。于是把乙送到医院,对医生说,乙酒醉了,但没说甲摔倒仰倒之类。医生于是对乙做了简单的醉酒检查,就是看看瞳孔,听听心跳,认为符合酒醉情况。就做了简单的醉酒治疗,就是打醒酒针。期间乙有点醒过来,但不是很清醒那种,是那种叫他他会回应的那种。在医院呆了四个小时左右,甲问乙要回家吗,乙嗯了下。甲把乙送回家后,对乙的老婆说乙酒醉了,打了醒酒针,三小时后醒。这时乙是昏迷状态。三小时后,乙的老婆发现乙没醒,又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无法挽救。乙过世。
请问这种情况甲负民事责任吗?或者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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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由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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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医疗事故吧,我认为甲是没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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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