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名出纳挪用公司资金12000元,公司要求其三个月内还款,但其至今未还。当时这名出纳人员由其父亲作担保,说如有挪用、携款潜逃等行为,一律经济损失由其父亲赔偿,但现在出纳父亲又不肯还款,现我公司想以民事起诉,请问我公司起诉谁比较洽当呢?及哪些相关的起诉法律条例是哪些?我公司是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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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起诉出纳,理由是侵占公司资产,依据《公司法》和《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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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该职工的行为已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公司可以通过报案追回赃款,或在之后的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诉讼要求返还。按照规定这类案件不能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但时间很多都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甚至通过刑事和解销案了事。至于选择民事诉讼,本律师认为该职工的主观涉嫌侵占故意,可以作为侵占要求其返还。具体规定有:《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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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