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媒人介绍,我和她同意交往,当天就给了将近9000块彩礼钱(就只有双方父母和媒人在场),但是后来我们再短信和电话沟通中,我感觉在一起的话,是这个错误的选择,所以不想继续交往下去,在这几个月里,我没有对她做任何事情,手都没有牵过。也就去看过她一次。现在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对方是否得如数退回我的彩礼钱。万一要上法庭的话,我能够赢吗?恳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告诉我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文。我想去琢磨琢磨。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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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所有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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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难以收回,看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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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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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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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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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追还,胜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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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你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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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