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3年,今年初一起购房买的(我出资70%,她出资30%),有银行耍卡单可提供,但我很爱她;当时用她的公积金贷款40W买的房子!(注:她自己已有一套房子未还清,在当时购房中,我女友是主贷人,我是次贷人。)当时也是出于爱情,我豪不犹豫的在产权中各自写了50%的产权,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但房主是她的名字! 现在应为感情不和,她要求坚决要房子。我想要房子的话,能把公积金贷款转到我商业贷款下不(我银行重无不良记录).现在她提出可还我首付的70%,房子已经升值,是否可以按出资比例分派!如果上述法院,大概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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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债务你们需要平分,房屋共有,如果要分割的话,法院会让你们竞价协商,不成找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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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共有财产分割处理。根据有关证据确定分配比例。你 提供的资料不是很清楚,建议带资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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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想获得70%比例需协商处理;2、因已约定50%产权比例,如诉至法院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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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