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合同是8小时工作制,但实际公司实行的综合工时制,这样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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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你这种情况下,如超过每周40小时或者每月174小时的部分,应支付加班费。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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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时间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不得单方面实施,因此如果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没有征得你的同意,你可以拒绝,或者按照标准工时制主张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已经有一段时间而你没有提出异议,视为接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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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你能不能接受?不接受你得提出来,最好是书面的。另外,综合工时制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如果没有批准私下里搞综合工时制,按合同来,超出的时间都算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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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8小时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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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超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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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