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妻用共同财产以她的名字投资一家公司占40%股份,现离婚我可否起诉要求分得其中的50%即:该公司的2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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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如果是属于不可分割的财产的话,那你拿不到50%的股权,
这个,我认为应该能够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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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分到,但是分配的方式要依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其它股东同意你加入,你可以取得一半的股份,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并且也不同意自行购买该一半股份,视为同意你的加入,你同样可以取得一半的股份,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你加入并且同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股份转让给其它股东,你可以取得转让款。当然你也可以与你妻子约定不分配股份,而由其对你进行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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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