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女性朋友在04年回衡阳的时候,认识一个男的,当时她在家附近的网吧上网,这男的自己坐在她身边,还东看西看的,特别关注她的聊天内容,之后还加她的QQ,还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后来这男的回衡阳的时候把她带到火车站附近的**旅馆进行强奸,当时我朋友刚上大一,这是她的第一次,她不敢说,回家后打电话和自己宿舍的同学说了,同学还主动要求见见这男的。大概是9月份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后曾经上QQ和他的朋友说了,他朋友还蛮好心的安慰她,在他生日的那天打电话要他陪她做手术,反正这次是蛮好心的,我在衡阳的同学还说这男的这次做的蛮可以的,因为我在衡阳的同学她也有个朋友以前和他交往过知道他的人品。但是之后她打电话给他要求见面的时候,每次都不是同一个人,而且每次都是在旅馆或宾馆,所以我想问的是,他之前的算不算强奸??算什么性质的强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