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班'在2010年8月16日在工地中暑'转至**第二医院就诊'高烧不止'导致血小板损坏流血严重'中暑也导致脑积水'从中暑至今我父亲没有醒来'医生现在没办法诊断我父亲什么时候能够醒来'但工地方由于治疗费用重'要一次性结算'我想问一下'工地方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要一次性结算'该如何算?我们应该要求对方赔偿那些方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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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终结前,一次性了结对你是不利的。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时间长了,有些证据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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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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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述,目前你父亲病情较重,医治结果尚不明朗,费用很难估算。在这种情况下,一次性结算,对你们不利。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然后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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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