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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3年底与XX公司签定合作协议,我负责销售房产,不发我工资,销售结束后,我分成收入的20%。去年2月销售结束,我应得近20万元,但XX公司一直没给我钱,其负责人A(法人代表)并在4月份将公司整体(包括股份及债权债务)转让给现法人代表B(有转让协议,内容为B接受A的所有股权及债权债务)。我现准备起诉该公司,但害怕现在的法人代表B以公司没有钱等理由拒绝履行责任,我知道他本人有大量财产,所以想请教各位,既然B和另一股东接受了公司股份和债权债务,我能否将B及另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在公司帐户没钱的情况下,追究其二人的法律赔偿责任。谢谢!

公司企业
2005-03-06 18:19: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非常谢谢!我如何才能追究现股东的责任?请指教!

    1、他个人和原法人代表之间有转让协议在工商备案,他同意接受股权及债权债务。

    2、他个人和原法人代表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涉及逃陪债权债务。
    3、我如何举证才能追究现股东和原股东的法律责任!

    谢谢!
  • 我如何才能追究现股东的责任?请指教!

    1、他个人和原法人代表之间有转让协议在工商备案,他同意接受股权及债权债务。

    2、他个人和原法人代表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涉及逃陪债权债务。
    3、我如何举证才能追究现股东和原股东的法律责任!

    谢谢!
  • 与你有合同关系 的是公司,只要公司还在正常经营,无论是此前的股东和现在的股东,你都不能起诉。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公司股东的内部事务,与对外的合同关系无关。
  • 你是与公司签定的合同,应有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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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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