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5万元定金委托中介公司购第三方的房屋(与中介签的合同),我与第三方没有任何接触,后来中介告诉我:第三方实际上非房主而是另一中介,已卷钱跑了,没法还钱。我作为原告将与我签合同的中介告上法庭,要求双倍定金。现被告又将第三方申请追加为共同被告。因我与第三方没有任何接触,打算不同意,因这是中介与第三方之间官司,是另案,但法院说这要由法院审定,现咨询:
一、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只能由法院审定,原告无权拒绝吗?
二、若法院同意追加,我与第三方没有接触,我该怎么提诉讼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