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方案买下的房子,户口有父母和弟弟。弟媳的户口没有迁进来过,当时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钱是我父亲出的,我弟弟、弟媳出了一些公积金),后来我母亲的名字也加上去了,我弟弟没有加过名字,他也表示放弃,但是他们一家一直住在里面,现在弟弟他们闹离婚,法院已判决了,如果她的前妻来搞这里的房子,她能拿的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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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94方案买房的情况下,你弟弟夫妻享有份额的,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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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的,但当时的公积金数额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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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弟弟表示过放弃该房产的产权,且你弟媳的户口当时也没在里面,因此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她出的公积金部分是可以要求的。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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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上海高院的意见: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
2、因其户口不在内,不能取得房产份额!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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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妻子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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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