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你好,我和房产公签合同买了一块地皮(房产公司从政府买入再转卖给我),并付清了购地款,但一直没有去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过了两三年了,如果一直不去办理土地使用证,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目前的情况下能不能证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是属于我的?

刑事案件
2010-09-08 22:51: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最好尽快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人是你才属于你的。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建议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
  • 当然有很大的风险!签订合同并付款,只是证明了你们存在合同关系,但是没有过户,就意味着交易没有完毕。该地的使用权还是那公司的,不是你的。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 签订合同支付相应的地款只能说明你们之间的就土地出让达成共识,你履行了你的付款义务。我国土地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土地的管理属于登记主义。没有办理完毕过户,说明法律意义上尚不能确定你是该土地的合法权利人。因此,最好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减少风险。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