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司法解释:
军委已经于1999年下达了《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将分配给老干部休养的住房以房改房售出的方式,通过合法售卖的途径转让给老干部了。那么也就是说:军队主动、自愿地在对老干部进行房屋出售的同时转让了军队土地使用权。而且应该是无期限的使用。通过土地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即可转让、抵押、出租
拥有私有产权的业主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物权(房屋)。而不是任何一个组织、单位或其它个人能够随随便便可以在不征求所有物权人的实际事实签名就任意处分掉该土地之上,还存有私有物权附着物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