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是在职保安员,七年来,我和同事两人,值守公司一住宅小区,每人每天值班十二小时,2002-2007年没签劳动和同,2008年签了一年,规定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2009年又签了三年,规定同上,现我们俩就2002-2010年每天四小时加班而公司未付一分加班费提出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们能追回多长时间的加班费,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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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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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仲裁委支持的加班工资是2年,不过各地规定不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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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规定,你可要求近两年的加班费。对于两年之前的加班费,如你有证据也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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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发函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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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足2年内克扣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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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的全可追回。没证据的,只能追回两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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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具体来电咨询,我们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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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两年内的,其他应提供相关证据。如果经济困难,你可考虑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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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以追2年的加班费。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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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