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铁矿不幸身亡,他们只赔偿了二十万,舅舅家里有四个女儿,大的也就十五不到,小的就四五岁,还有一对年过75的双亲,只剩妻子一人撑着,很辛苦,你认为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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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又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数额偏低,遗漏了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事情没有过1年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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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0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4129元×20年==282580元;
2、农村居民:3438元×20年==68760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0706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3349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30293元÷12个月×6个月==15146.50元。
综上,如果你舅舅是农村户口,则20万的赔偿适当;如果你舅舅是城镇户口,则20万的赔偿明显过少,可要求矿方继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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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死亡赔偿金外,你们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那就看这二十万都包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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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