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于2005年结婚〈同年生了一个儿子,现已六岁〉住在老公婚前的房子里,家有一年长的婆婆,单独居住,今年85岁。为了方便照顾年长的婆婆,想用老公婚前房和婆婆的房子置换一套稍大点的房子和婆婆同住,所以和老公的哥哥商量好卖掉婆婆的房子〈婆婆的房子的产权是婆婆 老公 还有老公的哥哥〉三分之一的房款已付给老公的哥哥,在2009年的6月份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就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的首付是余下的三分之二的房款,另外再贷款,现在偿还贷款用的是婚前房的所得款。由于婆媳关系不太融洽,导致我们要离婚,我想请问:如果离婚是不是我得净身出户,由于儿子年幼,所以一直在家带儿子,那我没工作,是不是儿子不可能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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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的还贷部份和婚后的收入为共同财产,平分。儿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还是蛮大。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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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房子你老公的那么三分之一份额和婚后买房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如果能证明孩子和你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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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现在住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分割。2、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双方的综合情况认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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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证是你老公的,你有一半的权利,不会净身出户.儿子的抚养权你是可以争取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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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前面几位律师的意见。新房子是用老房子的钱买的,老房子是你老公一家人的,由于只是财产形式的转化,老房子你没份额,新房即使是在婚后买的你照样没份额。但你不会“净身出户”,婚姻法规定,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合理的帮助,或者说离了你老公也得补你一点钱的。多少法院定,没一定的标准。儿子是不是判给你,就你说的情况看,判给你老公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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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