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份,我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住院总共花了一万多块钱,出院后先跟肇事方打官司,就把那张发票原件给了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肇事方赔偿我8000医疗费。但肇事者回去拿钱后却玩起了“失踪”,多次跟法院执行厅的人到他家都不见人。无奈事情搁这儿了。
然而,我公司是给我在了保险的,但保险公司那边也要发票原件才赔偿医疗费,我到法院去要原件,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已经入了档案室了拿不出来了。后来我拿了复印件盖了章给保险公司也不行,他说必须要原件!天那,我该怎么办?快急死了!求各位给我想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