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和一个人合作做托运货物的生意,货物托运是从河北省的霸州至河南商丘。我负责河北的事物,他负责商 丘的事物。在此期间我们之间的帐目他一直不于结算,期间只是有钱就给我汇点钱过去,而帐目我和他均保留一份,但是一次都没清过。10年8月份,我拒绝和他合作,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对帐老是拖欠。但是现在他却拒绝和我清算帐目。因我负责河北的事物,所以钱都是我负给别人。而他负责商丘,一般都是他收钱,由此他欠我,而我欠河北人的帐。我曾多次找他,要求其算清帐目,把欠款换我,而我换河北的人的钱。他是一拖再拖。决绝和我算帐!!现在弄的我真的是没什么办法了啊!!!请问我这事能经过法律程序解决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