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二楼,是去年买的二手房,该商品房已经有十几年了。最近楼下要装修门面,之前是一直出租给他人做生意。楼下原租赁人有放映过我们上面一直渗水下去,但因为我们之前的房东敷衍了事,而楼下租赁人也不太影响,一直十几年可有可无。最近楼下业主要装修做服装生意,要求我们二楼解决问题,本想合情合理,但我家质问其这么多年为什么没和原来二楼业主处理好,他们居然说不知道。那也就算了,协商弄好,找了建筑工预算费用,说我们楼上出1200,楼下400,我们也接受了。莫名其妙楼下的亲人,今晚跑上来问清楚,当我们告知情况,他居然要我们全部负责,还理直气壮,丝毫没有协商的语气。
实在可恶,本想我们是二楼,我们有权在我们的地方弄什么东西,至于会渗透到楼下,可是房子质量的问题,大家邻居协商好,和平处理不是很好,搞到400块钱闹成这样,我关键不在乎这钱,主要是不想太窝囊。对方居然说要去居委会调节,爱啥啥,我来像懂法律的,咨询一下此事是否有对方承担部分责任的理由,因为对方十几年一只视而不见,说明是默认了这种情形,而在默认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拆除我们房间的原有物体进行改造,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谢谢!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