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我的父母2003年相继去世,生前在农村有一院房屋。我有一姐姐在外地生活,近两年城中村改造大面积拆迁涉及到父母生前居住地,父母生前一直由我照顾,姐姐不常回来所以没有对父母遗留的房屋有异议。我想问一下这个遗产继承家中男孩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如果儿子、女儿都有份那女儿表示放弃是否还要出具什么证明?
谢谢
读者: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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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遗产的继承,男女是平等的,你和你的姐姐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你姐姐可以放弃继承,可以要求她给你出具你一份书面的放弃声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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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尽到赡养义务多的可以多分,放弃继承,必须是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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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法律上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你照顾老人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可以主张多方,如果你姐姐放弃继承权,可以让其处分放弃继承的书面东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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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