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开会时对别人提意见,说以后别在对我的员工动手动脚,他认为我的这句话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去起诉我,我想知道我这是侵权吗?法律一般会怎么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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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你只是陈述的事实,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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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构成侵权,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胜诉希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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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属于侵犯名誉权,属于一般的口舌之争。除非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才被认为是侵犯了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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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陈述的一个事实,而没有虚构,那么你的言行并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的诉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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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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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