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一天我在某个饭店吃饭,但今天我在当地报子看到了这家饭店的广告,广告里有一张照片竟是我哪天在这家饭店吃饭的照片。
请问这家饭店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为什么(法律依据)?
-
未经本人允许,以牟利为目的展示他人肖像构成侵权,本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
-
饭店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将你肖像用于赢利的广告宣传,已构成对你的肖像侵权.你可以起诉要求饭店支付你的赔偿损失.
-
我认为饭店已侵犯了你的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以营业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可以向法院起诉商家的侵权行为.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