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8月31日,武汉市第二水泥厂改制,职工们拿到一次性买断工龄的钱。2010年这个企业应国家要求停产。随后企业被卖与他人。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这些在职职工还可以分得卖企业的所得吗?

其它综合
2010-09-03 22:48: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