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买房合同是2010年6月30日交房,逾期不超过60日的按已交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可解除合同。
现在房子还有些问题,例如阳台上外墙空鼓,卫生间水管处渗水。开发商刚开始承诺整改,但是一直在拖延,因为楼上是样板间,我们没有看见任何有效的整改动作。现在他们不承认漏水,不承诺整改。
像这种因为房子有问题不能收房的情况,属不属于延期交房?我可不可以提出理赔,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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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收集你所说的房屋问题证据,可以拒绝验收。属于延期交付可以要求合法赔偿。建议积极聘请律师发函协商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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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交房条件需要看其竣工验收许可,以及是否达到约定和法定的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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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补充的交房条件,未达到上述任一一项的就不属于全面履行合同,你有权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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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请不属于延期交房。只能要求开发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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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你所说不属于延期交房,但对方存在违约责任,你有权利要求整改。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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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交房需要看是否具有 竣工验收许可,以及是否达到约定和法定的交付条件!按照你补充的交房条件,未达到上述任一一项的就不属于全面履行合同,你有权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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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应不属于延期交房,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甚至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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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