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因2007年底冬天天气很冷且物业没放暖气,几乎家家埋在地下的水管都冻裂了!大约在春天的时候物业给每家每户都修了一遍,我家也一样。但 *** 时我家水管处于合格不合格之间,多次找物业解决无果,之后便不了聊聊之,在完成装修完后2008年底住进去了。 但是2010年春节过以后,发现水管存在漏水隐患,墙面开始出现起皮。当然,出现漏水情况还不不止我家一户,而是好多户。但是物业提出,他们负责修理水管,以及铲掉墙壁气泡漆皮和之后的修补。我们住户负责地砖、乳胶漆等材料费,且承受修补后颜色不一致的损失。 物业的理由是,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水管保修期为两年。冬天虽然出现过问题,但已经修好。而且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因此物业尽义务为漏水业主帮忙修理已经是照顾大家了。 我要求物业负责修理并全部费用。我的理由是:第一,水管在冬天冻裂本身就说明使用的水管不合格(那年冬天最冷在零下20多度,我的理解建筑水管应该满足居住环境温度);第二,那年虽然给我家修理了,但是处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不能说明修好了。出现漏水是因为当时没有修好留下隐患。 如果要打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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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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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官司,把物业和开发商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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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可以的。具体可电联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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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