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的侄子今年实际年龄15岁,但身份证的年龄17岁。现在一家印刷厂操作印刷机器,在上班时间把右手中指两节的肉给剥掉了,工厂垫付了医药费,现在还住在医院。请问我的侄子算是童工工伤吗?出院后能否要求工厂赔偿,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急盼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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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年满16周岁已经可以参加劳动。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那该待遇由公司承担。
具体赔偿额得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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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分童工的,而且最好你们不要说是童工,是他自己进厂欺骗了工厂.出院后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赔偿依据就是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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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