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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8点左右,自己把位于马路边上汽车库内将汽车倒出,准备行驶出去的时候,看到后方有电动自行车很快的行驶过来,故停着没有行驶,但电动自行车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撞在我汽车右前轮,弹出2米左右,将正常行走的人一人撞伤,请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没有责任。发生事情后,报了110.民警没有明确我的责任,只是叫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负责受伤的人进行医疗处理。之后去当地派出所等待处理,后来受伤的路人没有及时处理完,所以又叫交警移交到交通事故组处理,同时也没有给我明确责任事宜。到星期一去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说我负主要责任,承担受伤路人医疗等所有费用的70%。(当时因为民警和后来的交警都没有明确我的事故责任,和提醒我进行车辆保险报案,我没有进行车辆保险报案)请问交警大队这样的处理对吗?

交通事故
2010-08-31 1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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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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