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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于早上7点40骑自行车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内纪某骑摩托车要横穿马路时,将陈某撞倒,陈某被自行车把顶到胸口,胸口淤青。报警后陈某被送至医院,住院6天,经一系列检查,发现肺部囊肿,医生建议回家疗养。 在此间,医药费用花了3000元,在交通警察调解中,警方认定纪某负全部责任,但纪某不肯支付全部医药费和疗养费,只肯支付1200元,先咨询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0-07-19 20:27: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垫付,出院后,可以直接起诉
  • 你好,如果协商不了,对方不肯出赔偿费,你可向法院起诉.
  • 你好,尽量协商解决,不成的话起诉
  • 协商不了的话,就只好起诉了。
  • 通过交警调解或通过法院诉讼索赔。
  •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因计算此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请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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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