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律师帮帮忙,本人在一家制衣厂上班,是按计件工资(即多劳多得),可是老板为了赶货要我们晚上加班到十二点,却没有加班费,只有两元钱夜宵费,平时也要一天上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三十天,只有星期天晚上才休息一晚有时连星期天晚上也要加班,该工厂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厂里很多人不想再干下去,可老板说不准辞工要走就走没有工资,按理说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住宿,可该厂没有宿舍,老板就是一个月给我们三百元叫我们自己去外面租房,那也得看我们干活卖不卖力,如果干活不卖力就没有或减少,我们制衣厂灰尘多,厂里却没有为我们提供口罩戴,像这样的工厂算不算违反了劳动法,我们要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