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我的一个同学在公司下班时骑无照驾驶摩托车,在十字路口与摩托车相撞受伤了,他是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请问他这是工伤吗?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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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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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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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另外,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存在责任,可以按照交警部门确定的责任比例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该赔偿与工伤待遇属于二种法律关系,可以分别主张。你所谓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是没有的,应当按照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规定,详见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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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