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立学校工作,产假期间没有工资,现在孩子已经九个月,单位没有要求我回校上班的意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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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应当依法发放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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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提供的信息看,不能认定单位已将你辞退。你可要求回单位上班,如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除以下情形外,在哺乳期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你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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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回单位上班,如协商不成主张哺乳期内工资等。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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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鉴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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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