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适用原则,新实施法律没有溯及力。2007年10月1日之前的财产纠纷不适用《物权法》,只能适用以前的法规和地方立法。请提出反方答辩。
-
那是在已经做出裁决的基础上,如果财产纠纷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是适用的
-
《立法法》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根据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部分司法解释,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担保法司法解释》等,均有规定该解释具有民事溯及力的规定。因此,在现在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的情况下,《物权法》原则上确实应该没有溯及力。但不排除今后的新出台司法解释作出这方面的规定。此外,由于物权方面长期没有法律规范,导致有些法律问题难以解决;如果能够适用《物权法》的原则加以审理的,《物权法》的原则可以在审理中作为参考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