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搬不该搬???
我们是河南xxxxx城市广场负一楼鞋区的商户,主要经营鞋,商场经营是2009年12月中旬开始营业,免租半年,截止到2010年的六月份半年优惠到期,今年六月优惠到期以后,我们就续交了半年的租金,不过没有签合同,只是拿着店铺的押金条和缴费的收据。 现在商场要求我们现有负一楼鞋区的商户搬至五楼,我们现在不同意搬,商场要关水关电、关门,让我们无法经营,如果不搬商场退租金。 目前情况是商户都交了半年的租金,而且交的是负一楼的租金,家家上不少的货,上五楼经营状况不好,家家都有损失。如果我们不上五楼经营,商场该不该承担我们的损失(装修和货),我们该不该按商场的要求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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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续交了半年的租金期限内,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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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各方应该信守承诺,收条是合同履行的凭证,一旦合同内容确定任何人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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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继续交租金,视为合同的续展,任何一方都不能更改合同,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应有商场负责,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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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裕华商城,我早听说了,很多商户到广场去卖,城管来了一大堆,合同应该继续有效,可以起诉商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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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