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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在松北区贷款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9.24的商品房,当时房屋总价为170640元。2010年5月,我接到通知可以办理产权证,契税按房屋意总价的1.5%收取。可2008年11月国家曾有政策首次购买90米以下房屋可应受1%的契税优惠。请问这项政策有时间限制吗,到什么时候结束的。如果没有明确不再执行此项规定的通知或文件,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0-08-29 09: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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