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与04年认识,他于06年5月在西安贷款买房.同时我辞职了.06年10月我们结婚,本来我计划工作,但是因为结婚时已经怀了孩子,不得已一直没有工作并将小孩带到现在.(我的父母也辛苦付出劳动帮助我带孩子).之间一直没有机会工作.生活费由老公出.后09年5月与老公回到西安,我装修房子并将自己结婚前将近3万元用于装修.今年办房产证老公只在房产证写他一人名字.现在因多种原因感情性格不合,并且老公动手打我很多次,甚至警察来调解.有意离婚.
请问老公婚前他自己出资贷款的房子,我有权分配吗?法律能考虑我这几年付出的辛苦吗?我因现在没有收入,孩子能判给我吗?我应该收集什么有利于我的证明和证据从而对我的判决利益最大化?谢谢你们了!----一位非常痛苦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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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理解您的痛苦!但应理性处理此事。一、婚前您老公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属于您老公婚前的个人财产;二、要保留好您将婚前个人3万元用于装修的证据,只要您没有表明是赠与,该3万元应属于您老公的个人债务,如果离婚,您老公应返还您该款;三、搜集您婚后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劳动的证据和事实,请求法院判决您老公给您一定的补偿。如需咨询和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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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在案情中介绍的情况,你是无权分配该房子的,因为它是在你们婚前购买的,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但是后来你出资对该房子进行了装修,法院在判决该房产的时候应当将这笔费用予以考虑,偿还与你。因你没有收入,法院在孩子归属的问题上出于抚养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是不会判给你的,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还会结合其他情况如谁跟随孩子生活的时间较长等等。至于你要收集的证据,警察的调解笔录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依据,从而对你离婚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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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房屋属于你老公所有,就装修增值的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偿,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和经济帮助。孩子由谁抚养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及与双方父母的关系亲密程度。可以联系我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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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那么结婚后肯定还在按揭还款,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婚后还款的那部分房产属于们的共同财产,还包括增值的部分。你出的3万元如果有证据对方是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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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首付是他个人婚前用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判给他的可能较大。但是你们在婚姻期间用个人财产偿付了房贷,这部分钱他要补偿给你的。你用婚前个人财产装修了房子,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再次:孩子今年多大,2岁以下的以谁母亲为原则,你的经济情况不好,争取孩子抚养权难度系数较高。
其次:对方有家庭暴力,离婚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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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