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个问题,请各位律师帮我解惑.
1 女方向我索要结婚时收到的礼金.(我们结婚时,是一起办的酒席.当时所有开销是我家出的钱,女方收的礼金已给了她们,而大部分给我的礼金是我收的,并且婚后我的同事和朋友结婚的礼金也是我个人送的.)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礼金属于婚后双方共同财产吗?
2 女方索要新房内所有的家用电器.(我买的电器是我们办结婚证之前我买的,这些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而剩下的电器是办证后,她家买的.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3 办结婚证之前,我家里人去她家上门时送的礼金和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是2003-9-30日结的婚)
4 现在她和她父母将原有的住房买掉住在我们的新房内,三人都有工资中等生活水平,却总说没钱买不起住房.请问离婚后,他们以此借口不搬怎么办?
5 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决,不能协议离婚的话,该用怎样的程序申请离婚?
这阵子,我真的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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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逐一解答如下:
1。如果先办结婚证后办婚宴,则婚宴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你买的电器是你个人财产,婚后所买电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前彩礼的性质属于赠与,归受赠人所有;
4。离婚后,你没有任何法定义务为你前妻的父母提供住房;
5。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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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礼金属于共同财产,但深究起来,礼金并不是收入,这是人情,以后要还的,你的朋友送你的礼金,离婚后需要你用自己的钱去还礼。
既使属于共同财产,也不能单列出来,它已经混同于家庭财产之中了,把所有的共同财产分割了,也等于把礼金分给她了,如果她不愿意,就从共同财产中拿出等于礼金数额的钱分给她一半好了。
对于这种人,你赶快起诉算了,调不什么好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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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能力的,应该自己租房住,赖在你家没有道理。
你原来送给她家的彩礼,共同生活后一般不能要回,但造成你家生活困难的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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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和朋友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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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判决结果对她不利的话,她不愿意离婚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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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意见,对于彩礼问题,若造成家庭困难,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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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判决了,送达后如果她不上诉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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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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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