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住人必须户口在房屋中。因此你现在已不是同住人。2、公房不能继承。承租人去世后,原先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居住。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3、没有直接要求继续和财产分割的权利,但有权按照上述要求确定新的承租人。4、只需你奶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