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古田二路有一个13.22的公房,是1986年教委作为高级教师享有的福利分给我爷爷的,我们当年入住以有24年之久,当时我爷爷说是给我们的,但是因为没有产权就不纯正过户问题,但是现在房子要拆了,怎么办?就算不拆我爷爷要是不在了,我们还能住这个房子吗?有什么凭证?在没有产权证得情况下有什么补救方法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因为爷爷不只我爸爸一个儿子,我怕到时我什么都得不到,没地方住。这个房子是什么证件都没有的,房屋租凭合同也没有,学校的房子都是这样的,当然在不拆的情况下我是肯定可以一直住下去的,但是拆了我能得到拆房的补偿吗?就是交房租的单子从入住就是我爸爸的,现在爸爸去世了是我妈的,其他没有任何的凭证,我现在想要的是这个房子可以证明是我的方法,不至于我们到时没地方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