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1991年从外地调到佛山,当时单位给他们买了一套房子,并同意房子给他们居住。房子发票也开了,但就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2007年7月房子开发商因拖欠中山某公司钱,被中山某公司告到中山法院。中山法院就查封握父母的房子。而这时我父母单位也同意办理房产证。请问律师法院是否可以查封我父母的房子?如果法院判房子抵债我父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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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办理产权证,那应是可以查封,不过你们可以提出异议,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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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你父母可以提出异议,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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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单位的房屋产权尚未变更到你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欠款单位的房屋。具休处理,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再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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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