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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苏北人,在家开了个小的棋牌室,两个大人带三个孩子,负担很重,家里的收入基本上就指望棋牌室,在棋牌室玩的人全都是本小区的居民,他们平时靠打麻将娱乐,消磨时间,或者聊天什么的,也带点输赢,但不大的,输赢百十块的,逢年过节时也有一场半场大一点的,输赢几百块的,我是开棋牌室的,赌博我肯定是不赞成的,现在看到扬子晚报上说,人均赌资在一百元以上将被处罚,我想知道,怎么来认定?明明我打几十块输赢玩玩的,但我身上装了几百块钱,那是不是就应该被处罚,还有,小区建的早,有的居民之间有矛盾,只要看到对方在棋牌室玩,就报警,居民们胆子小,一见到警察,就作鸟兽散,我房租,水电,都没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8-28 20:05: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