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我是2005年7月到这家公司工作的,公司是一家德国和台湾合资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预计将于2010年9月30日前解散,但由于公司进口的设备尚未过海关的监管期,所以公司会停止营业但仍以空壳子挂在那里等待过监管期,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到2010年12月31日,目前公司尚未对如何补偿员工有任何说法,我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我可以拿到5个半月工资的补偿,但目前公司预计在9月底过后会让我们无薪休假到12月直至合同结束。干了五年的公司突然来这招,真是令人痛心疾首,请问各位律师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可能,不惜走法律程序解决。小弟跪谢,时间很紧。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8-26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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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