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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在二楼,这小二楼一共就四户人家,我楼下的住户多年来向外出租,而且每次都是租给做生意的并走一个楼道门。因我患严重心脏病和高血压病,近几年来严重影响我的养病和治疗。我盼望的物权法施实后,我同楼下的住户协商多次没有效果。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刑事行政
2010-08-28 18: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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