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前段时间在本地的一家英语培训中心培训,22号让我们签合同,那时刚进去说底薪是1000的,可签合同时说600底薪,300保密费,100出勤费。此外,合同上有竞业禁止条款,时间是3年,上面写“从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甲方应按,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我问他具体多少补偿费时,他说这个没有的,他们在工作时已经支付了保密费,所以没有其他费用给我们。是这样的吗?而且他们那每个月要扣200,说是为了让我们保密,持续5各个月,扣满1000后不再扣,等我们工作满2年(合同签2年)才还给我们,如果我们没满时间就走人,1000是拿不到的。请问这些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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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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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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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