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户口,现在有1个孩子。将来还打算要1个。现在有个工作,应该属于事业单位(是地铁部门,工作要求是北京户口,工作后保险都会签订),请问如果我顺利工作了,将来再要孩子的话,单位会不会因为我的生育问题开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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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三)患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六)职工配偶是农村居民,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取得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并经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接到育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在60天内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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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的,但是你要看公司内容有没有规定,如果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你最好还是慎重点。另外如果你们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是允许要两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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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