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与父母同住一套50平方的房子(是父亲单位房改房),楼上有一位老人是父亲旧同事交情也好,房子约70方,老人的女儿原本住隔壁楼,前段时间把自住的一套卖了在别处购了新房,但未通知老人,并因各种原因后来闹翻。老人现想与老伴把房子卖了去老人院,我得知这消息,想把他的房子买下来。与老人谈及买房事宜,老人意见是:因为不想把房子留给女儿也不想她回来争夺产权。如我们愿意购买,则无须谈价钱,我们可只给付十来万他的老伴,他的房子归我们。然后最好为他找一套小一点的,或直接与之调换房子,直到他俩不在了,两套房子归我们。这样我们两家也不必支付多余的中介费用。只需将一切办理公证。(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做法)
我的想法是:我家房价现约1万元一方,如果这样处理会不会容易引起纠纷?如何通过公证或法律手段来明晰?另外,我构想几种处理方式,要么我家按市价购买他的房子,他或去老人院,或住我现住的房子然后给付我租金;要么我家按两套房的差价购买,让老人住我现住的房子不需给付租金直到终老或不愿意住,房子再归我;或我购买后另外帮两老找一套小房,替他支付租金,而两房子归我。
不知这几种方式哪一种更为合理?具体又该如何操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