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6年来单位(私企)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为应付检查与企业部分职工签了强制性合同。各项保险只交了养老保险(从2008年2月起)。前两天因工作琐事与同事(老板的红人)在办公室发生口角,老板要我回家。这些年来,我和同事们一直长期加班(没有文字记录),努力工作。现在要我回家,同事们都很气愤。我们这是个小地方,就业面窄。可我们老板有背景,单位效益也很好,就是欺负人,克扣我们。现在,我想请您帮帮我,我应该怎样从哪些方面要求经济补偿,如何计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